何志昌律师,四川达州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西藏明程律师事务所主任。该律师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多年,针对社会中较突出的和敏感性问题,重构了许多法律关系,提出了创新型的解决方案,实践经验丰富。该律师担任多家大型单位的常年顾问,成功办理多起刑事案件、民商案件等,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
电 话:0891-6342598
手 机:17708993518 13989085118
传 真:
执业证号:15401200710498690
执业机构:西藏明程律师事务所
地 址:拉萨市纳金路尼吉苑B区21号二楼即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对面
手 机:17708993518 13989085118
传 真:
执业证号:15401200710498690
执业机构:西藏明程律师事务所
地 址:拉萨市纳金路尼吉苑B区21号二楼即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对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由军队保卫部门军事检察院立案的地方人员可否采取强制... | [2012-11-09] |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涉嫌盗窃的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 [2012-11-09] |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的... | [2000-08-28] |
共 1 页 << [1] >> 到第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