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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8号――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5-03-07

【法规标题】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8――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颁布单位】 财政部

【发文字号】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8

【发布日期】2015.02.16

【失效时间】

【法律来源】http://www.shui5.cn/article/08/76693.html

【全文】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8

2015.2.16

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 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

为适应商品贸易经营业态的快速发展变化,进一步发挥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以下简称离岛免税政策)的效应,支持海南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财政部经商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并报国务院批准,决定调整完善离岛免税政策部分内容。现就离岛免税政策调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离岛免税政策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增加免税品种类,将零售包装的婴儿配方奶粉、咖啡、保健食品、家用空气净化器、家用医疗器械等17种消费品纳入离岛免税商品范围(详见附件1)。

(二)放宽香水、化妆品、手表、服装服饰、小皮件等10种热销商品的单次购物数量限制(详见附件2)。

二、除以上调整外,离岛免税政策其他内容继续执行《财政部关于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2年第73)和《财政部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14)的有关规定。

同时,离岛免税商品须符合检验检疫、中文标签、产品认证、卫生许可、质量安全等相关规定。

本公告自2015320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201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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