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昌律师:17708993518 13989085118
国际法学
何志昌律师,四川达州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西藏明程律师事务所主任。该律师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多年,针对社会中较突出的和敏感性问题,重构了许多法律关系,提出了创新型的解决方案,实践经验丰富。该律师担任多家大型单位的常年顾问,成功办理多起刑事案件、民商案件等,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
电  话:0891-6342598
手  机:17708993518 13989085118
传  真:
执业证号:15401200710498690
执业机构:西藏明程律师事务所
地  址:拉萨市纳金路尼吉苑B区21号二楼即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对面
本网站属于公益性网站,由西藏明程律师事务所何志昌主任创办,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欢迎网上咨询!
        国际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文章来源:西藏明程律师事务所 添加时间:2016-11-29

【法规标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2016-11-7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6-11/07/c_1119867596.htm

【全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2014年9月16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在科伦坡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