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 话:0891-6342598
手 机:17708993518 13989085118
传 真:
执业证号:15401200710498690
执业机构:西藏明程律师事务所
地 址:拉萨市纳金路尼吉苑B区21号二楼即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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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关于因错误逮捕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如何确定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关于因错误逮捕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如何确定问题的批复
所属层级类别:立法、司法解释库
所属类别:国家赔偿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生效日期: 1999-8-27
发布文号: [1998]赔他字12号
是否有效: 有效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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