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 话:0891-6342598
手 机:17708993518 13989085118
传 真:
执业证号:15401200710498690
执业机构:西藏明程律师事务所
地 址:拉萨市纳金路尼吉苑B区21号二楼即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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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工作中具体适用修订刑法第十二条若干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工作中具体适用修订刑法第十二条若干问题的通知 | |
高检发释字[1997]4号 | |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届检察委员会第74次会议通过) | |
颁布日期:19971006 实施日期:19971006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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