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昌律师:17708993518 13989085118
刑事法律法规
何志昌律师,四川达州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西藏明程律师事务所主任。该律师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多年,针对社会中较突出的和敏感性问题,重构了许多法律关系,提出了创新型的解决方案,实践经验丰富。该律师担任多家大型单位的常年顾问,成功办理多起刑事案件、民商案件等,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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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裁判文书中如何引用修订前、后刑法名称的通知
文章来源:拉萨律师网 添加时间:2012-10-3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裁判文书中如何引用修订前、后刑法名称的通知

[1997]192

 

时效性:失效  颁布日期:19971231  实施日期:19971231  失效日期:20120601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为统一在裁判文书中引用修订前刑法和修订后刑法的名称,现通知如下:
  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在裁判文书中引用修订前的刑法,一律称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引用修订后的刑法,一律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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