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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昌律师,四川达州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西藏明程律师事务所主任。该律师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多年,针对社会中较突出的和敏感性问题,重构了许多法律关系,提出了创新型的解决方案,实践经验丰富。该律师担任多家大型单位的常年顾问,成功办理多起刑事案件、民商案件等,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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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讲“信访理论与实务”
文章来源:西藏明程律师事务所 添加时间:2017-07-06


精讲“信访理论与实务”

  2017年7月6日下午西藏明程律师事务所主任何志昌律师,在拉萨市信访局进行了以“信访理论与实务”为主题的讲课交流,该次讲课交流内容主要为五个方面,即1.信访制度创立确立的发展历程;2.信访制度现行法律体系; 3. 信访制度与行政复议的关系; 4.信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5. 信访案例评析。

信访制度创立于1951年,其标志是政务院于当年发布的《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信访制度创立的基础来源于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信访制度中所包含的内涵、外延、功能和作用将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在西藏所形成的“双联户”机制和网格化管理机制,实质上是我国信访制度在发展中所出现的创新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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