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昌律师:17708993518 13989085118
何志昌律师,四川达州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西藏明程律师事务所主任。该律师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多年,针对社会中较突出的和敏感性问题,重构了许多法律关系,提出了创新型的解决方案,实践经验丰富。该律师担任多家大型单位的常年顾问,成功办理多起刑事案件、民商案件等,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
电  话:0891-6342598
手  机:17708993518 13989085118
传  真:
执业证号:15401200710498690
执业机构:西藏明程律师事务所
地  址:拉萨市纳金路尼吉苑B区21号二楼即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对面
本网站属于公益性网站,由西藏明程律师事务所何志昌主任创办,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欢迎网上咨询!
        建筑工程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文章来源:拉萨律师网 添加时间:2014-07-29

· 【法规标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 【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发文字号】建房[2014]53号

· 【颁布时间】2014-4-9

· 【失效时间】

· 【法规来源】http://www.mohurd.gov.cn/zcfg/jsbwj_0/jsbwjfdcy/201405/t20140526_217995.html

· 【全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商品房交易秩序,贯彻《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17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GF-2014-0172)。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充分认识推行本合同示范文本的意义,积极提倡和引导商品房交易当事人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做好示范文本使用事项和市场交易风险提示等宣贯工作。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及时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工商总局联系。

  自本合同示范文本颁布之日起,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171)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14年4月9日



附件下载: 1、 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 

http://www.mohurd.gov.cn/zcfg/jsbwj_0/jsbwjfdcy/201405/W020140526084838.pdf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