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昌律师:17708993518 13989085118
何志昌律师,四川达州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西藏明程律师事务所主任。该律师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多年,针对社会中较突出的和敏感性问题,重构了许多法律关系,提出了创新型的解决方案,实践经验丰富。该律师担任多家大型单位的常年顾问,成功办理多起刑事案件、民商案件等,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
电  话:0891-6342598
手  机:17708993518 13989085118
传  真:
执业证号:15401200710498690
执业机构:西藏明程律师事务所
地  址:拉萨市纳金路尼吉苑B区21号二楼即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对面
本网站属于公益性网站,由西藏明程律师事务所何志昌主任创办,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欢迎网上咨询!
        知识产权专区       
关于“中国年鉴”注册商标有关问题的批复
文章来源:拉萨律师网 添加时间:2012-11-15

关于中国年鉴注册商标有关问题的批复

关于中国年鉴注册商标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中国年鉴注册商标有关问题的批复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注册商标中国年鉴被侵权一案有关问题的请示》(京工商文字〔199719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国际分类第16类期刊、书籍上的中国年鉴商标,是新华通讯社的注册商标,注册号为第805594号,其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期刊、书籍属于特殊商品,其名称作为商标注册后,商标专用权应当受到严格限制,仅以核准注册商标的文字及其特定组合形式为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虽然包含中国年鉴字词,但与中国年鉴注册商标特定的字体及组合形式有区别,两商标不构成近似。


                                                                    1998年1月13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