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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昌律师,四川达州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西藏明程律师事务所主任。该律师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多年,针对社会中较突出的和敏感性问题,重构了许多法律关系,提出了创新型的解决方案,实践经验丰富。该律师担任多家大型单位的常年顾问,成功办理多起刑事案件、民商案件等,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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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在江西、重庆设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代办处的批复
文章来源:拉萨律师网 添加时间:2012-11-15

关于同意在江西、重庆设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代办处的批复

关于同意在江西、重庆设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代办处的批复

国家版权局

关于同意在江西、重庆设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代办处的批复



国权[2003]27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关于在江西、重庆设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代办处的请示》(中版权字〔2003〕第5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中心在江西、重庆设立软件著作权登记代办处。

   
希望你们认真落实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及国家鼓励软件开发的有关政策,进一步完善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提高软件登记工作效率,更好地为软件著作权人提供便捷的服务;抓紧做好代办处机构的组织筹建工作,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代办处工作细则》对地方代办处实施监督管理,并在业务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指导,使其规范有序地开展软件登记工作,为国内外软件著作权人提供良好的服务。



                                                                
OO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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