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昌律师,四川达州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西藏明程律师事务所主任。该律师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多年,针对社会中较突出的和敏感性问题,重构了许多法律关系,提出了创新型的解决方案,实践经验丰富。该律师担任多家大型单位的常年顾问,成功办理多起刑事案件、民商案件等,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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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7708993518 13989085118
传 真:
执业证号:15401200710498690
执业机构:西藏明程律师事务所
地 址:拉萨市纳金路尼吉苑B区21号二楼即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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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撤销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书》的答复
关于对《撤销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书》的答复
关于对《撤销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书》的答复
关于对《撤销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书》的答复
国权办[2003]36号
杭州电脑绣花机厂:
《撤销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书》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国家版权局只有依据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的司法判决,才能撤销已有的软件登记。目前你厂申请撤销登记的“袜机电脑控制程序V
二OO三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