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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昌律师,四川达州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西藏明程律师事务所主任。该律师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多年,针对社会中较突出的和敏感性问题,重构了许多法律关系,提出了创新型的解决方案,实践经验丰富。该律师担任多家大型单位的常年顾问,成功办理多起刑事案件、民商案件等,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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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发布《2001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课题指南》及受理项目申报的公告
文章来源:华律网 添加时间:2001-08-22
司法部关于发布《2001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课题指南》及受理项目申报的公告 2001年8月22日 司法部   为加强对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的研究,切实履行国务院赋予司法部指导法学研 究工作的职能,按照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 行)》(司发通〔2001〕057号)的规定,从2001年开始设立法治建设与法学理 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以下简称部级科研项目),司法部于2001年8月22日就 《2001年度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课题指南》(以下简称 《课题指南》)及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的有关事项发出公告,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立项原则   部级科研项目立项原则:   1、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方法。   2、申请者紧紧围绕解决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重点 和主攻方向,以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为目标,积极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本质规律和发展趋势,深入研究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及改革进 程中的重大法律问题,为国家法治建设中的重大决策提供智力业务和理论支持。   3、部级科研项目同时兼顾法学学科研究,立项课题能充分反映法学学科的学科 前沿,鼓励对法学基础理论的深入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注重新兴边缘学科 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   二、项目分类   部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分三类:   1、部级重点项目。   2、部级一般项目。   3、部级专项任务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三、申报受理范围   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各级党>部门、人大、>协、司法机关及法学类社 团(以下简称申报单位)中符合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   四、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 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策。   2、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3、各级党>部门、人大、>协、司法机关和法学类社团的申请人须具有副高以 上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与申请项目相关工作5年以上。   4、申请者应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 备工作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有不少于3人以上相对合理的课题组。   5、申报重点研究项目者须具有正高以上职称或副厅(司、局)级以上职务。   6、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7、申请专项任务项目的申请者须附委托单位的委托研究证明材料,并获得不少 于3万元以上研究经费的资助(不包括出版社提供的出版经费)。   8、申报课题的预期最终成果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较强的实务应用价值。最 终成果是论文、研究报告的须在一年半内完成,专著须在两年完成。   具有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   1、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2、出国并仍将在国外停留半年以上者,或者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准备出国停留半 年以上。   3、已获得其他基金资助的同样的课题或子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4、未按规定完成司法部部级科研项目者不得申报。   五、课题指南与学科范围   1、《课题指南》条目分为重点研究课题和一般研究课题两大类。   2、申报者应根据《课题指南》确定的选题范围选择适合的学科专业进行申报。 跨学科的课题,要以本专业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届时组织相关学科的专家评审。   六、申报办法   1、我部委托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管理咨询业务中心受理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 受理工作原则上按申报单位集中受理。有关申报材料请从“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 究信息网”(网址:http://www.lawstudy.com.cn)上直接下载或通过 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管理咨询业务中心索取。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 师范大学院内英东楼A区103室)。邮政编码:100875。联系单位:北京师范大学 社科管理咨询业务中心。联系人:韦蔚。联系电话:(010)62207911、 62200112,传真(010)62200103。E-mail:lawstudy@sinoss.net。 本公告同时在网站上公布,欢迎访问、下载、查询。   2、申报者须认真阅读司法部《管理办法》、《课题指南》及《数据代码表》, 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 称《申请评审书》)。为了使评审工作能够公平、公正地进行,《申请评审书》中 《课题论证材料(活页)》不得出现申请人的背景材料,否则视为废表。   3、各申报单位要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课题进行初 审,并按本公告和《申请评审书》的有关要求填写审查意见。   4、申报材料:(1)用WORD软件录入、A4纸打印的《申请评审书》一式十份 (其中含一份原件,九份复印>)及软盘;《课题论证材料(活页)》要单独装订 并加在每份《申请评审书》内。(2)本单位《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 项目申报评审书登记一览表》(内容至少包括:单位、申请者姓名、职称、职务、 课题名称、项目类别、申请经费、最终成果形式、预计完成时间等栏目)一份及软 盘;(3)登记一览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为了方便申请者申报,网站已经开通了网上在线申报功能,申请者可直接登陆 到网站中在线申报,网站会及时反馈申报信息。在线申报的项目须同时寄送书面评 审材料。   七、项目评审收费标准   1、重点项目每项300元。   2、一般项目每项250元。   3、专项任务项目:每项200元。   4、收款单位: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管理咨询业务中心(不要简写),开户银行: 北京市工商银行新街口分理处,银行帐号090890026—82。   八、项目申报时间:2001年9月5日至10月15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附:《2001年度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课题指南》   一、重点课题   1、依法治国与党的执政方式、领导方式   2、“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国家>权建设   3、法治与法治国家研究   4、司法行政制度比较研究与司法行政和司法审判分立原则   5、西部地区的法学教育与法律人才培养   6、《民法典》的结构设计比较研究   7、《律师法》的修改与完善   8、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与法治建设   9、行政程序立法研究   10、公证立法研究   11、劳教立法研究   12、仲裁制度研究与《仲裁法》修改   13、人体伤害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研究   14、打击腐败的国际合作   15、生态安全法律问题研究   16、加入WTO与中国行政法制建设   17、我国加入WTO后经济法律制度研究   18、加入WTO与完善中国法律业务制度问题研究   19、加入联合国人权“两公约”与司法改革   20、我国参加《政治权利公约》的法律(含宪法)的调整问题   二、一般课题   1、中外司法体制研究   2、依法治理与基层民主   3、政府规制与行政许可   4、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研究   5、抽象行政行为之司法研究   6、我国行政诉讼法的修改   7、行政公开制度研究   8、罪犯心理矫正技术研究   9、“法轮功”等邪教类劳动教养人员教育转化问题研究   10、少年教养制度比较研究   11、被判刑人员移管制度研究   12、暴力罪犯改造研究   13、涉毒类劳动教养人员教育改造对策研究   14、民事执行制度研究   15、刑事执行制度研究   16、审判制度研究   17、人民调解制度的改革   18、法官、检察官素质研究   19、金融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20、高危险原因的民事责任研究   21、公司监督机制比较研究   22、物权立法研究   23、电子商务的法律规范   24、国际反倾销理论与实践研究   25、绿色贸易壁垒法律问题研究   26、流域污染防治立法研究   27、法律传媒与司法公正   28、依法治市的理论与实践   29、打击邪教的法律问题   30、刑法执行制度研究   31、法律援助研究   32、国家经济安全的法律保障   33、加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对我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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