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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西藏明程律师事务所
地 址:拉萨市纳金路尼吉苑B区21号二楼即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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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姜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姜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法〔2016〕375号
【颁布时间】2016-11-8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6/11/id/2339109.shtml
【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姜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姜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法〔2016〕37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姜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首 席 大 法 官 周强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