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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西藏明程律师事务所 添加时间:2016-11-04

【法规标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字号】国办发〔201675

【颁布时间】2016-10-21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10/27/content_5124884.htm

【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167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刘延东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李 斌  卫生计生委主任

    徐绍史  发展改革委主任

    楼继伟  财政部部长

    尹蔚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

    江小涓  国务院副秘书长

成 员:郭卫民  新闻办副主任

    李晓全  中央编办副主任

    庄荣文  中央网信办副主任

    王晓涛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林蕙青  教育部副部长

    徐南平  科技部副部长

    辛国斌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宫蒲光  民政部副部长

    余蔚平  财政部副部长

    游 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房爱卿  商务部副部长

    王贺胜  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孟建民  国资委副主任

    吴 浈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

    袁曙宏  法制办副主任

    韩文秀  国研室副主任

    黄 洪  保监会副主席

    马建中  中医药局副局长

    焦开河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

    李清杰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局长

    贾 勇  中国残联副理事长

王贺胜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晓涛、余蔚平、游钧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卫生计生委体制改革司司长梁万年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国务院办公厅

                          201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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