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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5401200710498690
执业机构:西藏明程律师事务所
地 址:拉萨市纳金路尼吉苑B区21号二楼即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对面
关于2016年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计算标准的通知
各地、市公安处、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我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
偿案件计算标准通知如下:
一、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669元
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016元
三、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4822元
四、农牧民人均纯收入:7359元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7天以内每人每天120元,超过7天的,超出部分每人每天80元。
六、工杂费:
每人每天:70元
七、住宿费:
每人每天:拉萨市旺季530元,淡季350元;其他地市行署所在地,旺季350元,淡季300元;县府所在地,旺季260元,淡季200元。
八、按收入等级分组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情况(2014年)
(一)消费性支出:总平均15669元
(二)最低收入户:7842元
(三)贫困户:5863元
(四)低收入户:9130元
(五)中等偏下户:12407元
(六)中等收入户:15374元
(七)中等偏上户:21436元
(八)高等收入户:27363元
(九)最高收入户:36982元
九、国有经济单位分行业职工平均工资(2014年)
(一)农、林、牧、渔业:32008元
(二)采 掘 业:47924元
(三)制 造 业:38518元
(四)电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51358元
(五)建 筑 业:44235元
(六)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58848元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78086元
(八)批发和零售业:61573元
(九)住宿和餐饮业:42183元
(十)金 融 业:142037元
(十一)房地产业:61000元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8881元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76453元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7844元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68764元
(十六)教 育 业:68164元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60164元
(十八)文化、教育和娱乐业:75676元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业:70316元
十、职工平均工资68059元
本标准参考数据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