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专区
 常见刑事疑难问题
 强制措施
 罪名详解
 申诉控告
 减刑假释
 量刑情节
 死刑专区
 涉黑犯罪
 知识产权专区
 常见民商疑难问题
 法学学人
 贪污受贿
 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
 抢劫犯 罪
 盗窃犯罪
 共同犯罪
 企业改制破产重组
 常见行政疑难问题
 English
 建筑工程
 旅游专区
 合同专区
 侵权专区
 房地产专区
 职务犯罪
 公司专区
 劳动仲裁
 司法鉴定
 婚姻家庭
 法律援助
 毒品犯罪

手 机:17708993518 13989085118
传 真:
执业证号:15401200710498690
执业机构:西藏明程律师事务所
地 址:拉萨市纳金路尼吉苑B区21号二楼即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对面
关于在商业性房地产信贷过程中依托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家庭住房总面积情况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在商业性房地产信贷过程中依托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家庭住房总面积情况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住房[2007]284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建委):
为了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配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359号)及《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银发 [2007]452号)的实施,协助做好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家庭住房情况的查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的相关规定,借款人需要出具家庭住房面积情况的,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可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查询申请。申请人家庭成员范围以《补充通知》规定为准。
二、借款人及家庭成员申请查询时,应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查询申请表、经贷款银行审查确认的家庭成员名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家庭成员名下房屋的坐落情况等有关材料。家庭成员委托借款人代为查询的,还应当提供书面委托书。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等相关规定,依托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名下已经权属登记的住房面积情况。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书面查询结果,应当载明借款人及家庭成员住房总面积,并注明查询结果使用范围、查询方法、查询日期等事项。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数据不全或尚未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房地产权属档案等进行查询,并对此情况做出特别说明。
五、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健全房屋登记信息查询制度,将有关查询程序、收费标准以适当方式进行明示,方便申请人查询。除按价格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查询费用外,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向查询人额外收取费用。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的内容保密,不得擅自扩大登记信息的查询范围。对提供虚假查询信息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