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昌律师:17708993518 13989085118
何志昌律师,四川达州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西藏明程律师事务所主任。该律师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多年,针对社会中较突出的和敏感性问题,重构了许多法律关系,提出了创新型的解决方案,实践经验丰富。该律师担任多家大型单位的常年顾问,成功办理多起刑事案件、民商案件等,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
电  话:0891-6342598
手  机:17708993518 13989085118
传  真:
执业证号:15401200710498690
执业机构:西藏明程律师事务所
地  址:拉萨市纳金路尼吉苑B区21号二楼即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对面
本网站属于公益性网站,由西藏明程律师事务所何志昌主任创办,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欢迎网上咨询!
本页位置:返回首页--新闻聚焦
        新闻聚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杨宗仁等19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文章来源:拉萨律师网 添加时间:2018-02-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杨宗仁等19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00001.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杨宗仁等19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00002.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00003. 【发文字号】法〔2018〕42号

00004. 【颁布时间】2018-2-8

00005. 【失效时间】

00006. 【法规来源】http://www.chinacourt.org/law/detail/2018/02/id/149757.shtml

00007. 【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杨宗仁等19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杨宗仁等19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法〔2018〕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下列人员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 

杨宗仁、刘晓云、夏道虎、李占国、吴偕林、张甲天、胡道才、田立文、杨临萍(女)、黄海龙、陈凤超、王树江、韩德洋、侯建军、李智、张海波、陈明国、沙闻麟、巴哈尔古丽·赛买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

周强

2018年2月8日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